2011年8月,於新同辦公室出租(左一)等人在一中院聽候判決 攝/法制晚報記者 王巍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系統傢俱)記者今天上午獲悉,為壟斷水屯市場的豆芽批發,宋彬彬、於新同等人找茬砸爛王某的攤位,將王某扎死。近日,行凶的於新同被一中院驗明正身後,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
  一審獲死seo刑上訴被高院駁回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5月5日6時許,嫌疑人宋彬彬(另案處理)糾集於新同、屈鳳亭、高天、韓旭等9名嫌疑人,在昌平區某市場當鋪內以豆芽商販王某的豆芽中摻有沙子為由砸毀其攤位,後逃跑。
  在逃跑過程中,因被王某攔截,於新同持刀猛刺王某胸部數刀,致王某急性失支票借款血性休剋死亡,於新同被當場抓獲;屈鳳亭、高天、韓旭作案當天向警方自首。宋彬彬則帶著其他4人外逃。
  2011年8月,被告人於新同被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一審判決後於新同不服提出上訴,北京高院經過審理駁回了於新同的上訴,維持原判。
  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一中院對被告人於新同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行凶主犯出門總帶著刀
  現年21歲的於新同早在16歲時就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0個月。
  於新同外號“胖子”,出門時他總帶著刀。 案件開庭時,於新同稱自己是受宋彬彬所雇去王某的攤位鬧事的。
  於新同說,事發當天早上,他接到宋彬彬的電話後來到水屯市場與其他人會合,隨後幾人在宋彬彬的指使下,到王某的攤上找茬。
  於新同稱,當日宋彬彬先給了他和另外一人100元錢,吩咐他們去王某的攤位買回豆芽摻上沙子。隨後,於新同、宋彬彬和另外一人一起返回王某攤位,高聲“斥責”豆芽不乾凈。之後過來的6人一起將王某的攤位砸爛並毆打了王某。
  王某妻子報警,宋彬彬一伙人逃走,受了委屈的王某隨即拿著賣豆芽的鐵叉追了上去。於新同因長得胖,落在最後,被王某拽住。
  庭上於新同稱,當時王某拿著鐵叉打他,他因為害怕,隨即掏出刀刺向王某,但他稱並沒想到王某會死。
  案件判決
  行凶者被判死刑死者家屬獲賠77萬元
  據瞭解,這起案件的起因是宋彬彬等人想壟斷該市場內的豆芽批發生意,在其他菜農都妥協的情況下,只有最大的豆芽批發商王某“不聽話”,於是他們決定拿王某開刀。
  據悉,於新同等人並非事發的水屯市場的商販,彼此之間也不熟悉,聚在一起都是聽了宋彬彬的差遣。
  一中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於新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雖然於新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但綜合考慮其犯罪的性質、情節、後果,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判處其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韓旭、屈鳳亭、高天則因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判刑4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外,法院判決於新同、屈鳳亭、高天、韓旭賠償王某家人各項損失77萬餘元。
  王某的姐夫楊子勇曾作證稱,豆芽壟斷是該起血案發生的導火索,這一說法得到了被告人屈鳳亭等的印證。
  水屯市場的多名商販也都證實,案發前幾天,宋彬彬曾經到市場挨個找豆芽攤主們談話,並逐一登記了各個攤主的身份。
  此後,這夥人又來到市場,聲稱要壟斷該市場內的豆芽批發生意,其他攤主都妥協了,唯有王某始終不肯答應。
  王某是水屯市場內最大的豆芽批發商,不少攤位的豆芽都是從王某處進貨的。宋彬彬等人認為,只要擺平王某就可以壟斷水屯的豆芽批發生意。
  據楊子勇說,“一天至少能賣豆芽萬兒八千斤,一斤就算賺一毛錢,一天都能賺個千兒八百元。”但實際上豆芽的利潤率能達到30%,如果按照一萬斤計算,一天的利潤就達數千元。
  文/記者 王巍  (原標題:扎死“不聽話”菜販 菜霸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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