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11月25日電 記者從河南省民權縣政府瞭解到,11月24日下午,因不滿商丘市民權縣羅莊公路超限站處罰決定,河南永城籍貨車車主張高興和妻子侯燕喝下了農藥。張高興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侯燕仍在醫院治療。
   民權縣提供的材料顯示:今年9月27日,車牌為豫N77607的貨車行駛至310國道民權縣羅莊超限檢測站時,強行闖卡,被執法人員攔停後,經檢測稱重,該車貨總重為114040公斤,超限率為107%。
   司機李紅磊在超限檢測單上簽字確認並按有手印,但沒接受處理並鎖上車門自行離開。事後,該車車主張高興電話聯繫超限檢測站,要求不卸貨放車,遭到超限檢測站拒絕。
   11月24日,張高興與妻子侯燕及古繼偉(現聘司機)到民權縣羅莊超限檢測站進行交涉,再次要求不卸貨放車,而超限檢測站嚴格要求卸貨,雙方意見未達成一致,張高興夫妻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隨後在超限檢測站檢測輔道旁拿出隨身攜帶的農藥喝下。民權縣人民醫院急救車在接診途中,車主張高興已沒有生命體徵,其妻侯燕經搶救,暫時脫離生命危險。
   據張高興的朋友古華偉介紹,張高興的車因超限超載被要求卸貨並罰款3萬元,考慮到卸貨後所運輸的電煤的封條將會揭去,影響交貨自己將損失10多萬元,張高興不同意對方開出的處罰。張多次請求“只罰款不卸貨”,但一直未果。11月24日,在羅莊超限站再次協商未果後,張高興和侯燕情急之下服毒自殺。
   古華偉說,張高興是貸款買的車,目前每個月還貸1.2萬元,車被扣了兩個月,一單生意都沒做,他心裡十分著急,最終釀成慘劇。
   一年前的11月14日,河南永城就曾發生過類似的車主服毒事件,一貨車女車主因不堪忍受超載罰款服毒自殺,最終經搶救出院。“11·14”事件被認定為典型的公路“三亂”案件,反映出交通運輸管理中長期存在的以罰代管和體制機制弊端形成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原標題:河南車主夫婦服毒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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