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小雨
  中新網福州12月6日電 (記者 龍敏)福建省紀委監察廳6日對外通報,日前,福建省紀委對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時小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特定關係人收受巨額賄賂;與他人通姦。
  通報稱,時小雨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時小雨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福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11月20日在該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受賄一案,並通過官方微博進行圖文直播。據公訴機關指控,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
  據介紹,被告人時小雨,男,漢族,1953年7月23日出生,江蘇省蘇州市人,大學文化,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副廳級)。2014年3月,福建省紀委對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6月,福建省紀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完)
(原標題: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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